專利申請類型選擇標準
我國專利法保護的發明創造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申請人如何選擇專利申請的種類,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一般可掌握如下一些原則:
1、發明專利(保護期為自申請日起20年。)
能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可以是產品發明,也可以是方法發明。
產品發明應是經人工制造或機器制造的具有特定功能或性質的有形或無形物。如機器、設備、儀表、藥品、化學品、合成氣體等。但是未經加工的天然產品不能作為發明給予專利保護,如天然寶石、礦石、石油等。
方法發明是指生產加工制造某種產品的方法。這里所說的方法可以是化學方法、機械方法及工藝流程等,可以是一種新產品的制造方法,也可以是一種已有產品的新的制造方法。發明可以是首創發明,亦可以是改進發明,還可以是組合發明、用途發明等。
因此發明創造不管是產品、還是方法或用途,當然均可以申請發明專利,但要獲得專利權,必須符合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具體來說,可參考以下幾點:
⑴技術水平較高的發明創造,特別是重大的、劃時代的或具有開創性的發明創造,更適合申請發明專利;
⑵由于實用新型不保護方法專利,因此各種方法類的發明創造只能申請發明專利;
⑶其他不屬于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發明創造,如氣體、液體等無確定形狀的產品等;
⑷投資大、開發試驗周期長或市場壽命較長的發明創造,例如藥品等。
2、實用新型 (保護期為自申請日起10年。)
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專利法所稱的“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用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通俗一點說,實用新型實際上是結構發明,也就是通過特定的結構達到某種功能的產品發明。這種結構與功能密切關聯的產品發明,可以申請發明專利保護,也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保護,同時還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保護,亦可三者同時都申請。具體申請哪種專利保護,往往從發明的創造性、市場及技術本身的各種因素綜合加以考慮。目前,我國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產品,而且劃定了具體的保護范圍,因此只有符合規定的發明創造才宜于申請實用新型專利。除此以外,還可考慮以下因素:
⑴相對于發明專利申請來說,技術水平稍低一些,如果申請發明專利,能否被批準把握較小的產品,適宜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⑵經過市場預測,估計市場壽命較短或產品更新換代周期不長的發明創造,最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⑶申請人希望審批周期短,盡快授權,保護期限短于10年就足夠了或希望申請專利花費少,也適于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3、外觀設計 (保護期為自申請日起10年。)
外觀設計專利僅保護產品的外部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用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必須是一種產品,而且這種產品是可視的,具有一定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設計。這種產品不是精雕細琢的、不能形成工業化批量生產的工藝品??梢允钱a品的本身,也可以是產品的包裝、裝潢,產品的標貼等,可以是完整的產品,也可以是產品的某個零部件??梢允菍iT為某種產品的外觀所進行的設計,也可以是結合產品的結構所進行的設計,因此外觀設計專利在一定程度上亦對某些產品的結構起到類似實用新型的保護作用,即間接保護了產品的結構。